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和《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的要求,促进新建本科院校提高质量、办出水平、办出特色,2012年7月3日至4日,教育部评估中心在合肥召开了“深入学习评估新方案 努力做好应用型人才培养研讨会”,来自全国各地89所新建本科院校332位代表参加了研讨会。整个研讨会气氛紧张、热烈、和谐。
开幕式上,安徽省教育厅高开华书记和合肥学院校长蔡敬民致了热情洋溢的开幕词。
7月3日,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主任季平、副主任吴岩、原副主任李志宏、信息处处长于勇分别从如何理解国教三十条、如何解读新评估方案指标体系、如何做好自评自建以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建设与利用等方面做了辅导报告。南京工程学院教务处处长李建启就“高校教学质量管理监控体系建设”作了交流发言。
季平主任在报告中强调,把高等教育质量提高到新水平,首先要正确理解高教三十条的核心内涵。高教三十条是我国政府对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作出的重大决策,在高等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它旨在全面提升我国高校的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的能力。季主任从七个方面谈了自己的理解: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首要工作,内涵发展是提高质量的核心要求,体制机制改革是提高质量的根本出路,教师队伍建设是提高质量的根本保障,监测评估是提高质量的必要手段,创新引领是提高质量的动力源泉,对外开放是提高质量的重要途径。
吴岩副主任在“贯彻本科教学评估新方案,扎实有效地开展合格评估工作”的专题报告上,对新评估方案的出台背景、科学性、指导思想、评估目的、自评报告书写要求、专家进校考察程序都做了一一说明。
7月4日上午,研讨会分八个讨论小组,就应用型人才培养经验与做法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下午的总结大会上,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研讨会组织时间紧凑,内容设计科学、系统、丰富、针对性强,讨论深入、热烈,成果丰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