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教育部印发并在其网站公布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简称《规划》)。
根据《规划》,“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提高教育服务现代化建设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奠定坚实基础。
《规划》设立六项主要指标,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其中,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6%,毕业生就业率进一步提高,一批学科进入世界前列。
《规划》指出,继续实施“985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实施“211工程”和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加强区域高等教育中心建设,形成与国家生产力布局和社会发展需要相衔接的高等学校布局结构。 将改进研究生培养体系。有序推进学科设置权下放,取消对研究生院设置的行政审批,优化研究生培养的布局结构。
《规划》同时指出,十二五期间,将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学校制度。发布实施高等学校章程制定办法,加强高等学校章程建设,明确学校的基本定位、服务面向、治理结构、基本管理制度,保障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到2015年,高等学校完成“一校一章程”的目标。
《规划》凸显了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亮点,也进一步揭示了未来必须突破的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