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教学检查互查暂行规定》的通知
联盟教字〔2013〕10号
安徽省应用型本科联盟各成员高校:
现将《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教学检查互查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三年十月九日
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教学检查互查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联盟学校之间的交流、学习和研讨,充分发挥教学检查在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教学检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2013年8月联盟高校黄山会议达成的共识,现就联盟高校教学检查互查做如下规定:
一、互查原则:就近就便原则。
二、各学校应邀请不少于两所学校参加检查,邀请人数由被检查学校根据需要决定。
三、检查原则上以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为主,各校也可根据各校实际情况决定。
四、检查内容
(一)各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运行情况;
(二)教师教学基本材料;
(三)实践环节教学材料;
(四)毕业论文(设计)材料;
(五)课程考核材料;
(六)检查具体内容可以由被检查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提供检查清单,再由检查组专家随机确定检查内容;也可由互查学校相互协商确定具体检查项目和内容。
五、检查形式包括查阅相关原始材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随机听课等多种形式。
六、检查结束后,检查组须将检查结果及时向被检查的学校和联盟秘书处反馈,秘书处采取一定形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