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2014年工作要点
2014-03-28 来源:安徽三联学院 点击:5250次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升教育治理能力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激发教育活力,努力让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1.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广大干部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的决策部署上来。组织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组织编写地方教材,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2.推进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总结试点经验,落实国家出台的进一步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的意见,深入推进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通过省级政府进一步统筹推进省域教育现代化,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统筹城乡区域教育发展,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统筹教育改革发展稳定。
3.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合理划分学区,实行对口招生。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标的80%以上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增强考试的统一性、严肃性。制定实施方案,稳步有序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完善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的方式,进一步落实高校招生自主权。稳步推进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不断完善“知识+技能”的考试方式,拓宽渠道,让各级各类教育立交互通。推进普通专升本考试改革,扩大试点高校范围,扩大招生对象范围。主动服务皖北地区加快发展和文化强省建设,定向录取和联合培养普通专升本学生。
4.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推进《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等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主动接受和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的执法检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教育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做好教师和学生申诉、行政复议等工作。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为抓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提高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水平。
5.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积极探索管办评分离的新型政府、学校、社会关系。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严格控制检查、评比、表彰活动。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探索培育相关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工作,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
6.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完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加快试点高校章程的预审和核准工作,促进学校加快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商省委组织部出台高校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推进高校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制定中小学幼儿园管理标准。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制度,推动社区、学生及家长对学校管理的参与和监督。
7.加强教育督导。全面推行中小学督学责任区制度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建立省、市、县三级督学责任区,实现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全覆盖。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全面启动督学资格认定制度,进一步完善督学聘任与管理制度。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问责机制,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督导公告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均衡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扎实做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8.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制定加强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法律地位,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奖励等制度,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探索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办法,构建差异化分类扶持政策体系。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着力建设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民办学校。加强对民办高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
9.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和交流。做好“中俄青年友好交流年”有关工作,加大与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教育合作交流。深入开展与友好省州和国(境)外高校和学术机构的合作交流。推进“留学安徽”项目,扩大我省高校接收留学生的规模。鼓励我省高校与国外知名高校开展高质量的合作办学。健全皖台高校合作长效机制,加强皖台师生双向交流。
二、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10.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三观”教育、“三爱”教育与学生个人理想教育的有机结合,公德教育与学生养成教育的有机结合。以诚信考试为切入点,加强诚实守信教育。制定中小学生课外活动指南,规范课外德育内容和形式,有针对性地将德育内容融入各种活动载体,寓教于乐。优化高校思政理论课建设,打造一批名师大家、精品课程、优质课堂和校内外实践基地。推进高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立项建设一批教育系统首届文明单位,开展“安徽好人”“徽风皖韵”进校园活动。加强实践育人,统筹做好寒暑假“三下乡”、学雷锋、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建设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健全职称评审等待遇保障机制。强化师风师德建设。
11.完善课程结构和课程设置。制定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意见和配套办法。在义务教育阶段试行学分制度,将学生学科成绩、艺术、综合实践活动等学习纳入到学分管理,改变单纯以学科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升学唯一依据做法。整体规划普通高中必修和选修课程的开设,指导学校开发开设校本选修课程,建设课程基地。探索课堂教学与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途径和方法。加强中小学教研工作,进一步提升课程实施水平和教学质量。改革教学模式,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原则,鼓励学校开设特色课程,开展全省特色课程开设情况展演活动。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内容,落实普通高校相关学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12.加强学校体卫艺和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促进工程”,深入推进“学校体育提升计划”“健康校园促进计划”和“艺术教育特色计划”。确定部分县区开展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工作。通过艺体教师服务中心等形式,组织艺术、体育教师走教,发挥艺体教育志愿者作用,帮助农村边远学校开展音体美等教育教学。研究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增加体育科目。举办省运会高校部比赛,积极开展大学生自创话剧展演和校园大舞台——徽风皖韵进高校等活动。推进学生军训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学生军训质量。加强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
13.积极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及安徽省实施方案。完成我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指导各市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深化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组织开展“第1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全国第二届汉字听写大会安徽省选拔活动和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能力测评工作。加强语言文字信息化和科学研究工作。
14.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严肃执行义务教育不分重点校、重点班的要求,加大对义务教育择校收费的治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禁在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合理布置作业,减少考试次数,规范教辅材料管理,对学生课业负担进行定期监测。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加大查处、通报和问责力度。加强学校与家庭、社会的联系,引导家长、社会转变教育观念,共同实施减负。规范民办中小学设置审批、招生行为、教学行为,依规实施管理和年检。
三、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提升基础教育科学发展水平
15.推动学前教育加快发展。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稳步扩大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农村基本实现“一镇一园”,城区逐步形成每3万常住人口建设1所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园格局。全年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400所,力争新增在园幼儿6万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学率达到78%以上。制定幼儿园建设标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推动各地落实奖补政策,促进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落实幼儿园教师编制标准,补充教师数量。推进公建民营办园模式改革。完善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政策和实施办法,鼓励支持创办合格的民办幼儿园。以农村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小学附属园为重点,提高科学保教水平。
16.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成2291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标准化覆盖率提高到78%以上。进一步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探索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的实现形式,90%的县镇“大班额”基本消除。推动提高城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新建、改扩建一批城区中小学,推动解决城镇化推进带来的县镇教育资源紧缺的矛盾。规范中小学布局调整,通过教学点资源建设项目、在线课堂、教师走教送教等渠道,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进程,推动取消定点学校,进一步消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障碍。完善就地参加中高考和“钱随人走”政策,保障实行“两为主”、“三个一样”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缩小校际之间的均衡发展系数差距,进一步做好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工作。实施国家薄弱学校条件改善工程,优先保证接受均衡发展教育评估县(市、区)标准化建设实现全覆盖。开展学校均衡发展差异系数评估分析,补缺补差。
17.加强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加强高中阶段教育内涵和特色建设,注重质量和提高水平,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会同省物价局调整普通高中收费政策,完善普通高中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在此基础上取消普通高中20%的择校。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制度。完善国家高中建设经费安排办法,改善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扩大国家贫困地区高中建设的覆盖面,提高建设项目的效益。
18.支持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发展。结合特殊教育工程和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配备特殊教育需要的仪器、多媒体设备。研究调整特殊教育学校布局,以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实施国家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提高“三残儿童”教育水平。加强民族政策教育,切实完成教育援藏、援疆工作任务。加强对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的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支持各地办好民族学校。
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9.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具有安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规划,筹备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鼓励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设置等有效衔接基础上,建立弹性分段学制。遴选一批职业院校进行试点,促进中高职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设置、教材体系和师资等方面的贯通衔接。
20.推进职业教育资源市级统筹。研究制定加强职业教育资源市级统筹意见,明确市级统筹的职责和内容,强化市级政府的主导作用,重点推进各市根据区域产业发展,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对市域内职教资源进行整合,引导职业学校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制定全省职业教育布局调整指导方案,通过转、并、撤等方式,从根本上改变职业教育点多面散,办学水平差异大,效益不高的现状。继续加大对皖北地区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加快皖北地区职教园区建设。支持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加强对安徽金寨职业学校建设支持、指导力度,确保学校9月正常开学。
21.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皖江城市带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中期评估,推广典型案例。继续举办皖江城市带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校企对接会。制定推进校企合作工作意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中职学校通过设立董事会、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形式进行校企一体、合作办学试点。充分发挥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作用,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校企对接及专业对话协作机制。开展职教集团化办学调研,制定深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加强对省级职教集团的指导,支持各市、各职业院校组建区域性、专业性职教集团或职教联盟,进一步提高我省职教集团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鼓励探索紧密型职教集团的建设,促进与行业深度融合。
22.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继续抓好示范学校创建和省级职业教育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开展全省第一批优质示范中职学校和优质特色中职学校评估,建立省级示范学校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国家中职教育改革发展示范项目学校建设工作的指导。重点建设好51个重点专业、50个重点实训基地和51门精品课程项目,制定省级职教专项管理办法,建立省级重点项目效益评价制度,促进学校办学条件和内涵建设共同提高。公布专业分析年度报告,引导中职学校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联合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公布首批10个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启动第二批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编制工作。
23.提升职业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明确县级职教中心功能定位,推动县级职教中心转型升级,增强社会培训能力,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支持现代农业职教集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课题研究。指导各地积极争创国家级农村职成教示范县。继续开展省级示范成技校的创建工作。发挥省社区教育研究中心作用,探索建立长三角培训联动机制,加强社区教育优质资源建设。指导各地加大学习型城市建设力度,协调推进“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推进成人教育培训服务等三项国家标准的全省试点工作。
五、推动内涵式发展,提升高等教育质量
24.全面深化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改革。主动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继续实施专业结构调整与改造项目,加大对能够支撑支柱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新专业建设力度,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着力培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和新兴产业紧缺人才。
25.推进高等教育质量提升与教学改革。大力推进“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继续实施“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和“支持本科高校发展能力提升计划”,提升地方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以质量工程为抓手,深入推进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运用信息技术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提高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
26.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试点,推进我省学位授权点的结构和布局调整。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力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比例提前达到50%。稳妥实施我省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健全奖助政策体系,全面推广研究生担任助教、助研、和助管的“三助”工作。完善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的建设与管理,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加强研究生教育的开放合作,深化长三角研究生教育合作创新计划实施。
27.创新高校科研体制。完善协同创新机制,实施好首批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和高校产业共性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建设。提升高校科研创新的基础能力及其支撑“建设创新安徽,加快转型发展”水平。深入实施与企业、研究院所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千人培养计划”,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积极吸纳大学生参加课题研究、加入创新团队。深化高校科研评价改革,更加突出科研质量和实际贡献的导向作用,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高校科研分类评价体系。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开展首批高校智库建设,充分发挥高校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
28.深入开展高校评估改革。开展高校审核评估,探索高校个性化评估机制,形成与应用性高等教育保障体系相适应的评估体系。实施高校合格评估,注重人才培养工作的评估,确保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得到保障。加强对省级各类已立项建设项目的检查评估,提高项目建设效益。
29.推动成人教育教学模式改革。继续推动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扩大试点范围。加强高校成人高等教育规范化管理,促进内涵建设,规范办学行为。加强高校继续教育管理,指导高校规范校外函授站(点)和校外学习中心工作,提升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安徽开放大学建设,实现大学资源为社会服务。
30.全力推进高校毕业生能就业、就好业。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化建设和市场建设,完善供求信息共享机制。同地方政府、经济组织、行业部门等联合开展专场招聘活动,推进区域间、校企间、高校间信息资源共享。协同相关部门健全高校毕业生需求预测和发布制度,完善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引导高校合理调整专业设置。完善“双困”毕业生数据库,提供个性化就业指导,实行“一对一”实名动态援助。积极宣传“三支一扶”、选调生、选聘生、特岗教师、西部计划、义务兵役等基层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六、加强教育保障,促进教育公平公正
31.推进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推动各地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确保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不降低。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学前教育经费奖补机制。研究推进制定普通高中、学前教育生均拨款标准,提高城市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完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经费保障政策,健全普通高中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研究建立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本科高校预算编制办法,推进研究生培养投入机制改革。开展“教育经费管理提升年”活动。加强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健全“双报告”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教育经费使用监管体系,实施高校财务巡视制度。全面实施学校会计制度。
32.均衡城乡教育资源配置。贯彻落实国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的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中小学技术装备,提高多媒体设备、图书仪器和设施的利用率。完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继续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完成试点县食堂建设任务。转变资源配置理念,将教育资源向皖北地区、大别山区、贫困地区的倾斜,向薄弱学校倾斜,建立扶贫联系点制度。加快城区内、城乡间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逐步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资源均衡配置。结合国家对薄弱学校条件改善,扩大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进一步落实农村教师补贴政策。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实施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完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办法与措施。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办法。切实保障孤儿、流浪儿童就学。
33.推进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根据教育部要求,开展教育信息化省级试点,制定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实现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通过“在线课堂”、“专递课堂”等形式解决农村地区“缺师少教”问题,加快促进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初步建成全省教育管理公共平台和基础教育资源公共平台。加强高校数字化图书馆建设,推动高校图书馆转型发展,实现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安徽省分中心和安徽省高校数字图书馆互联互通,建成成人教育教学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网上开放性的公共教学资源,稳步有序地将大规模网络开放课程(MOOCs)引进校园,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实现优质高等教育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加快职业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和资源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和职业教育优质数字资源共建共享。
34.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资助体系。落实中职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制定我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资助标准。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加大资助工作宣传力度,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活动,促进资助育人。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学生资助绩效评价体系,提升学生资助工作服务和管理水平。开展“学生资助队伍建设年”活动,提升学生资助工作水平。
35.全面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切实提高教师的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加大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力度,推进教师研训一体化。通过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师范生技能大赛等形式,创新教师培养模式,提升师范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建立中职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与教师管理投诉平台,畅通问题反映渠道。组织公办普通中小学新任教师全省统一招聘笔试,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省考、县管、校用”制度,完善县域内教师编制总量控制与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增加职称等级。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领雁工程”,设立“名师名校培训对象工作室”,开展中职学校专业骨干教师高水平技师培训。开展本科高校备案编制试点工作。职业院校可在核定编制总额内,拿出不低于20%的编制数聘用兼职教师,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创新高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管理,建立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深化高校职称改革。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大力实施高校领军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资助计划和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建立优秀青年骨干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深入实施“高校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培养计划”“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选拔培养计划”“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等高校人才工程。组织好第30个教师节宣传庆祝和表彰活动。
七、加强党的建设,促进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36.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总结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理论、实践、制度成果,落实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逐项研究,逐条整改,明确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指导全省教育系统有关单位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
37.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系列规定。全面清理委厅机关办公用房,精简文件简报,精简会议活动,从严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严格审批公务接待,严格管理公务用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大对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和各项工作纪律执行情况明查暗访的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形成教育热点信息网上公开发布工作机制。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重点完善机关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继续推进教育政务微博体系建设。完善信访接待制度。全面做好委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进一步做好委厅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38.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学风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坚决查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改进和完善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评价方式,制定高校省级科学研究项目和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建设。落实专职人员、完善规章制度,探索设立教育建议咨询投诉受理中心。
3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严明党的纪律,监督检查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和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和惩戒问责力度,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廉政教育工作,促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防线。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监督执纪和查办案件的工作主责。
40.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推动高校公共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健全学生安全教育制度体系。健全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校园安全稳定责任制。加强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健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安全稳定预警、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完善安全稳定隐患月度通报、季度形势研判和年度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