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中共安徽省委文件
皖发〔20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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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各大学:
现将《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强国必先强教,兴皖必先兴教。安徽未来发展,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制定并实施《教育规划纲要》,优先发展教育,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推动安徽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切实加强对《教育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教育规划纲要》,深刻理解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战略目标、战略主题、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要加强统筹协调,细化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有力有序推进《教育规划纲要》实施。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严格督查考核,切实把《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1年2月17日
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目 录
序 言
第一部分总体战略
第一章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方针
第二章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
(三)战略目标
(四)战略主题
第二部分发展任务
第三章基础教育
(五)全面普及15年基础教育
(六)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七)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
(八)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九)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第四章职业教育
(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十一)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十二)创新职业教育体制机制
(十三)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十四)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第五章高等教育
(十五)推进高等教育强省建设
(十六)优化高等教育结构
(十七)健全高等学校分类指导体系
(十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十九)提升科学研究水平
(二十)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第六章继续教育
(二十一)加快发展继续教育
(二十二)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
(二十三)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第七章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
(二十四)重视和加强民族教育
(二十五)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
第三部分体制改革
第八章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二十六)更新人才培养观念
(二十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二十八)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
第九章办学体制改革
(二十九)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三十)大力支持民办教育
(三十一)依法管理民办教育
第十章管理体制改革
(三十二)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
(三十三)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
第十一章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三十四)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
(三十五)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
(三十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
(三十七)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八)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九)完善高中阶段招生办法
(四十)深化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和招生办法改革
(四十一)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第十三章扩大教育开放
(四十二)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十三)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四十四)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对社会的开放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第十四章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四十五)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四十六)加强师德建设
(四十七)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四十八)改善教师地位待遇
(四十九)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第十五章保障经费投入
(五十)加大教育投入
(五十一)完善投入机制
(五十二)加强经费管理
第十六章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五十三)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五十四)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五十五)完善教育信息化服务体系
第十七章推进依法治教
(五十六)加强地方教育立法
(五十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五十八)大力推进依法治校
(五十九)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
第十八章综合改革试点和重大项目
(六十)组织开展教育体制综合改革试点
(六十一)组织实施重大项目
第十九章加强组织领导
(六十二)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六十三)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六十四)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第二十章抓好组织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安徽实际,进一步谋划今后一个时期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制定本《教育规划纲要》。
序 言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进入新世纪,教育的全局性、基础性、先导性、民生性作用更加突出。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安徽具有决定性意义。
安徽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加快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教育事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继2006年全面实现“两基”,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取得明显成效;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大幅提高;职业教育快速发展,职教大省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科类结构明显优化,高教强省建设全面启动;教育投入大幅增长,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民生工程顺利实施,教育公平取得重大进展。教育的发展提升了人口素质,为推动全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实现从人口大省向人力资源大省的转变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
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省教育仍然存在诸多薄弱环节。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学校办学活力不强。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存在较大差距,优质教育资源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学前教育发展相对滞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待深入推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仍较薄弱,高等教育质量仍需提高。教育投入有待进一步增加,保障教育科学发展的政策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需要进一步落实。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安徽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的关键时期,必须把经济发展真正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的轨道上来,必须大力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必须继续实施科教兴皖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必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接受教育提高自身素质的强烈愿望。强国必先强教,兴皖必先兴教。发展的实践已经证明,欠发达地区要实现赶超发展,就必须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战略作用,必须强化教育和人才的先导性支撑。这是普遍规律,也是唯一选择。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从推进科教兴皖和人才强省的高度,充分认识教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充分认识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教育是政府的神圣职责;充分认识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动教育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第一部分 总体战略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实施科教兴皖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充分发挥教育整体功能,进一步提高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度、对人力资源强省建设的贡献度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教育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强省。
(二)工作方针。
优先发展。教育优先发展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积极性,共同担负起教育下一代的责任。
育人为本。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平等接受良好教育机会的同时,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坚持因材施教,为多样化、个性化、创新型人才成长提供良好环境和机制。
改革创新。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不断增强教育活力,使教育发展更加符合时代发展潮流,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的需要,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殷切期盼。鼓励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皖北地区的教育改革大胆实践,先行先试。进一步扩大教育开放,加大国际交流合作。增强学校与社会的互动,探索新形势下的开门办学,发挥教育服务社会功能。
统筹协调。统筹科技、教育、人才发展战略,实现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各级各类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学习型社会。统筹各类教育资源,合理调整教育布局,实现教育与城镇化建设和人口变化相协调。统筹城乡教育、区域教育协调发展。
促进公平。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校际差距。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全社会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
提高质量。始终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任务,摆在各级各类教育更加突出位置。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育教学内容方法,注重内涵发展,鼓励特色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水平。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加强质量评估和监管。
第二章 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
(三)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现由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的跨越,实现由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的跨越。
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到2020年,全面普及15年基础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0%,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43%。扫除青壮年文盲。公民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全省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1.2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22%,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3.5年。
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加大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皖北地区倾斜。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学生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帮扶体系。加强民族乡学校建设,提高民族教育水平。加强特殊学校建设,保障特殊群体接受公平教育。
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各类人才的竞争力显著增强。
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人才培养体制、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投入机制更趋完善。教育对外开放不断扩大,教育的竞争力明显增强。
提升教育社会服务水平。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加大布局结构、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人才的培养力度。完善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形成一批高水平科技成果,提高高等学校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对文化繁荣的贡献率。
(四)战略主题。紧紧围绕“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要求。
坚持德育为先。坚持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加强公民意识和道德教育。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能力为重。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开创美好未来。
坚持全面发展。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机制,提高学生身心健康水平。提升学校美育工作水平,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加强劳动教育,重视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国防教育和可持续发展教育。
表1: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指标 | 单位 |
2009年 |
2015年 |
2020年 | |
学前教育 |
|
|
|
| |
在园幼儿数 |
万人 |
93.8 |
150 |
190 |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 |
45.1 |
65 |
80 | |
学前一年毛入园率 | % |
- |
85 |
95 | |
义务教育 |
|
|
|
| |
适龄儿童入学率 | % |
99.9 |
99以上 |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 |
87.2 |
93以上 |
98 | |
高中阶段教育* |
|
|
|
| |
在校生 | 万人 |
225 |
180 |
200 | |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 |
74.2 |
87以上 |
90以上 | |
职业教育 |
|
|
|
| |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 | 万人 |
94.3 |
90 |
100 | |
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 | 万人 |
43.8 |
45 |
47 | |
高等教育** |
|
|
|
| |
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 | 万人 |
145 |
150 |
155 | |
其中: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 万人 |
87.8 |
100 |
106 | |
其中:研究生在学规模 | 万人 |
3.5 |
4.1 |
4.5 | |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 |
22.3 |
36 |
43 | |
|
|
|
|
|
|
注:*含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数;**含高等职业教育学生数。
表2:人力资源开发主要目标
指标 |
单位 |
2009年 |
2015年 |
2020年 |
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口数 |
万人 |
260 |
380 |
500 |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
年
% |
8.5
8 |
10.5
15 |
11.2
22 |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其中:受过高中阶段以上教育的比例 |
年
% |
12
68 |
13.3
87.0 |
13.5
90.0 |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第三章 基础教育
(五)全面普及15年基础教育。坚持基础教育重中之重地位。到2020年,城乡学前教育实现全普及、广覆盖、保基本;义务教育水平全面巩固提高,区域、城乡差距明显缩小;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
(六)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落实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纳入城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从2011年起,实施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大政府投入,把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完善政府、社会、家庭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城镇街道、农村集体等举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保持在幼儿在园总数的一半以上。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
推动城乡同步发展。高度关注城镇化带来的城镇学前教育资源日益短缺的矛盾,城市市区、县城城区每3万常住人口建设1所以上不少于9个班建制的公办幼儿园。依法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高度重视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严重缺乏问题,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科学统筹和合理使用农村中小学闲置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托幼机构。到2020年,达到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发展“一村一园”。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
加强学前教育管理。明确“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县、乡镇、村学前教育三级网络。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评估监管职能。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制度,实施合格评估和等级评估,提升办园水平。加强对民办学前教育的管理。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办园行为,重视养成教育和启蒙教育,开展科学保教,消除小学化倾向。建立幼儿园质量评估监管体系,提高幼儿园的保教质量。
(七)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保障机制。增加资源总量,均衡配置存量。建立健全均衡发展机制,制定区域内城乡统一的教师配置、办学条件标准。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动态监测和定期公告,加快缩小校际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建立区域内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保证每一所学校教育质量。加强远程教育,实现资源共享。加大财政投入、教育专项向农村和皖北地区倾斜力度。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提供选择机会。
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适应加快推进城镇化需要,充分考虑人口流动等因素,按照方便学生上学、不增加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保证教学质量的原则,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继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采取救助帮扶等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八)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转变发展方式。构建多样、开放、灵活、互通的普通高中教育模式,为不同需求的学生提供可以选择的教育服务。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积极举办不同类型的高中,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改进课程设置,根据不同学校情况,优化课程结构,为不同的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内容。改进学校管理方法,引导学校特色发展。
合理配置高中资源。根据普通高中发展特点和多样化发展的需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正确处理规模、质量和效益的关系,克服盲目攀比建设、规模过大倾向,保持学校规模适中,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推动学校规范化管理。
(九)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更新教育观念。面向全体学生,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衡量基础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让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深化课程改革。完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在落实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的同时,注重学生公民责任、健康人格、科学人文素养、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加强普通高中选课制度建设,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落实综合实践课程,开展研究性学习,广泛开展学生社团活动,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大力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加强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教育。
规范办学行为。各级政府要把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改变唯分数论的单一评价方式,改变单纯以升学率论英雄的教育政绩观。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免试入学,严禁组织入学考试与测试,严禁将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严格执行课程方案,科学安排学生学习、生活和锻炼,禁止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不分重点班、快慢班。城镇小学不得举办附属幼儿园或学前班。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儿童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与学校沟通配合,共同规范办学行为。
加强教学管理。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改进教学方法,加强课堂有效教学,提升教育教学效率。建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制度,完善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和办法,形成基础教育质量监管体系。提高教育教学与科学研究水平,加强各级教研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省、市、县、校四级教学科研网络,提高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第四章 职业教育
(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切实履行政府职责,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大省建设。建立以就业、创业为核心,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力就业紧密关联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各类职业教育之间、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之间互通融合;加大开放力度,鼓励行业、企业参与和兴办职业教育;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职业教育服务水平,增强吸引力;完善资助政策,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健全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弘扬“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社会风尚,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十一)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探索建立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灵活开展各类培训,稳定中等职业教育,做大高等职业教育,做优应用性本科教育,做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逐步推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注册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制度,扩大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规模和专升本招生规模。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整合各类职业教育资源,灵活开展适合各类人员需要的职业教育和培训。
(十二)创新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加强省、市两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创新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支持皖北地区发展职业教育,引导骨干示范职业院校到皖北办学或开展联合办学、连锁办学。加大对口支援皖北地区职业教育力度。鼓励条件较好的市整合区域内各类职业教育资源。支持行业、企业举办职业院校,或依托职业院校进行职工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建立完善职业教育集约发展机制。推动行业、企业采取在职业院校开办专业、建立实验室或实训工厂等方式与职业院校联合办学,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组建区域性、行业性、综合性等多形式的职业教育集团。
改革职业教育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完善职业院校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院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相衔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定期开展由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教学质量评估,形成开放的职业教育评价体系。
(十三)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建设工程,重点建设一批骨干示范中职学校、优质特色学校和县(市、区)合格职教中心。推进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充分发挥其在职业教育中的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
实施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提升计划。制定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标准,建成一批国家示范专业、省级重点专业和地方特色专业。加强职业教育课程标准建设,建设理论实训一体化教学课程体系和特色教材,实现中、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模式的衔接贯通。强化职业教育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建设。构建职业教育网络学习和信息化管理平台。
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提升实践教学水平。按照产业布局和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布点要求,编制全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规划,积极推进实训基地建设。创新基地运行管理模式,提高利用效率。到2020年建成一批设备先进、符合教学要求、与企业对接紧密、师资配备合格、管理运行高效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十四)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办好县级职教中心、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健全县域职业培训网络。支持学校开设更多农业技术、农业经济等方面的职业教育专业或培训项目,广泛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力度。建立高等院校与县级职教中心对口帮扶机制。
第五章 高等教育
(十五)推进高等教育强省建设。坚持提高质量与扩大规模并举。全面提升培养人才、促进经济发展、引领社会文化、服务决策的能力。促进高等教育办学条件大幅改善,教育结构更加合理,办学特色更加鲜明,高等学校科技和文化竞争力以及服务自主创新和文化繁荣的实力显著增强,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