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系(院):
为切实做好2014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根据《安徽三联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管理办法》(院教字〔2013〕1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姜发根
副组长:蔡文芬、罗 忠
成 员:各相关系(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
学位资格审核领导小组对学院2014届本科毕业生的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解决,保证2014届本科毕业生学位资格审核工作顺利进行。
各相关系(院)应成立二级审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学位资格审查工作。
二、审查时间
1.系(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初审(5月10日至5月26日)
2.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复审(5月26日至6月15日)
三、审核内容
1.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完成其学习,且成绩全部及格;
2.英语四级成绩:成绩符合学校要求(成绩复印件单位留存以备查);
3.补考科目:分学期初审学生补考科目数量和科目名称;
4.德育:根据学生处和教务处发布的正式处分文件进行初审;
5.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符合学校规定(待答辩结束进行审核)。
四、审查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安徽三联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交至所在系(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委员会给出审核意见后,于5月26日前报至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
2.各分委员会进行初审,并将其结果填于相关表格(见附件2-5),于5月26日前报至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附件3请于5月19日前将提前报至教务处)。
3.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报送的材料进行复审,并召开学位评审会议,确定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4.对学士学位获得者,在规定时间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具体可以参照附件6《2014届本科毕业生学位资格审核进程表》。
五、相关事宜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审核小组,由专人负责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此项工作。
2.在审核的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3.系(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如需调整成员,请于5月10日前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报至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
4.未尽事宜,请到教务处咨询(T407室, 63830760 / 8760)。
附件2 安徽三联学院 2014届本科毕业生资格初审表.docx
附件3 安徽三联学院2014 届毕业生学位资格审核补考科目初审表.docx
附件4 安徽三联学院2014届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名单.docx
附件5 安徽三联学院 2014届不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名单.docx
教务处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