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我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4年6月9—24日举行。为了保证考试顺利进行,各教学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试安排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履行审批手续报教务处备案)。
现就做好期末复习、命题、考试、成绩评定及试卷保管等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考试时间要求
1.各教学单位于第17周内(2014年6月13日前)完成所有课程的教学工作及考查课程考核工作(考查形式可多样化,成绩采用五档制)。
2.考试课期末考试统一时间为2014年6月16日—24日;课程考试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0:30,下午14:00—16:00。
二、考试的组织与要求
1.根据考试管理等相关规定,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各系(院)认真做好课程考试命题、试卷管理及考试组织等有关工作。
2.缓考的学生要提前办理缓考手续、备案,参加下学期开学组织的补考,否则视为缺考。
3.严把考试命题
(1)按照相关规定及上学期期末试卷复查整改意见,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做好课程考试命题工作。命题教师根据教学大纲进行试题设计,确保合理的难易度、区分度,避免出现主观随意性,出A、B卷各一份,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且A、B卷重复率不得超过30%。
(2)理论课考试使用统一试卷格式和试卷审批表(见附件),命题教师、教研室主任(课程组组长)和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应严格履行命题审签职责,确保命题质量和试卷规范。
4.严格试卷管理
各教学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规范考试的保密工作,避免责任事故的发生。严禁教师在考前划定考试范围,泄露考试内容;严格做好试卷印制、收发等整个过程及相关文本材料的保密工作,防止考卷(题)泄露。
5.规范考务管理
(1)各教学单位的考试时间安排表务必于6月3日下午5时前报教务处审核之后,方可下通知;试卷审核表务必于6月9日下午5时前送至教务处审核,试卷审核后方可印制。
(2)各教学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教学管理人员、监考教师等召开考务培训会,高度重视考试、考查工作的组织与安排。
(3)监考教师由各系(院)统一安排,并按照考试安排和监考职责履行监考任务,对未能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在考试中疏于管理、特别是对学生违纪作弊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制止,在考试中造成不良影响的监考人员,学院将按《安徽三联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版)中“考试与成绩管理类”予以处理。
教务处特别提醒:考场严禁使用手机、电脑(笔记本)等电子设备。教务处将安排相应巡考,请各系(院)配合。
(4)为严肃考试纪律,学院将加强考试期间的巡查工作,对考试情况进行及时处理和定期通报,在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各系(院)应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组织好本部门考试巡查工作。
(5)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及时组织教师按照规定进行阅卷、评分,阅卷完成后应组织交叉审核并签名确认,确保阅卷质量。
6.成绩评定和质量分析
(1)学生课程考核成绩应结合平时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在五个工作日内,阅卷教师应及时、准确的完成试卷批阅,并进行复核,避免多次修改分数,经相互审核确认后,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未经批准,不按期提交成绩者,将按照《安徽三联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版)》中“考试与成绩管理类”中的规定进行处理。
(2)阅卷工作结束后,授课教师应按照规定进行试卷分析(见附表)、试卷装订等后续工作。各教学单位要按照规范进行检查、验收并归档。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5月30日前 | 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命题、制卷;补办考试证; |
6月3日前 | 公共统考试卷送教务处审核后,统一印制; 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核对系统中的排考科目并向考务科反馈信息(教学计划反馈表); 各教学单位将安排表报教务处考务科; |
6月9日前 | 各教学单位专业课试卷送交教务处审核后印制; |
6月13日前 | 各教学单位结束考查课程考试; |
6月16-24日 | 期末考试。 |
三、其他考务相关工作
同一教学大纲讲授的量大、面广的同一课程将实行教考分离,由教务处抽选相关课程。
学生成绩表一式三份(8K,部门、教务处均盖章),一份装订,一份留存所在部门,一份教务处留档。
期末分析一览表请按时交教务处。期末试卷的装订将在期末补考后按授课班级进行,评阅后的试卷及成绩表请所在部门妥善保管。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