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为了进一步明确各门课程(指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各教学环节的统称)的教学要求,实现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学校决定启动本科各专业教学大纲(含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和实习大纲)的制(修)订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大纲范围
2014年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开设的所有课程。
二、制(修)订原则
1.指导性原则 教学大纲要符合新制(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的总体思路和要求,要具有明确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2.适应性原则 教学大纲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培养层次对教学内容的要求,精选教学内容,避免与已学课程或后续课程重复。
3.前沿性原则 教学大纲应较好地反映本课程所在学科领域的先进成果及其发展趋势,具有前沿性和启迪性。
4.自主性原则 要留给学生足够的自主学习空间,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注意对学生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
三、基本要求
1.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原则上由课程开设单位实施。
2.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大纲的制(修)订工作,应由学科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牵头成立教学大纲编写领导小组或专家组,负责此项工作的部署与协调,并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制(修)订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真正做到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3.各教学单位要按学科或专业组织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或成立教学大纲制(修)订小组来共同研究制(修)订该学科或专业的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并做好相关记录,存档备案。
4.各教学单位应做好此次制(修)订的统筹和把关工作,注意前、后顺序课程的教学要求和衔接工作,避免教学内容的重复。
5.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或其它实践教学环节【含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需要单独制定教学大纲,实践环节教学内容(含实践教学环节和非独立设课的实验课)应在课程大纲中体现出实践(实验)教学的内容和要求。
6.通识教育课程教学大纲要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学科门类、不同层次的需求分别编写和修订,以满足不同专业、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需要。
7.因为专业或专业方向的差异,同一课程的学时会有不同,应根据不同教学目的、要求,分别撰写教学大纲。
8.教学大纲一经审定,不得随意更改规定的教学内容。关于在教学过程中如何体现学科发展的前沿性内容和知识,可根据不同课程的性质在大纲中做必要说明或学时规定。学科发展到某一阶段以后,如有必要可对大纲进行再次修订。
四、教学大纲的格式要求
为有利于教育教学的组织、教学内容的设计、教学的规范管理、教学监督与检查工作的开展,教学大纲应采用规定的统一格式(见附件3-1、2、3)。
五、相关说明
1.教学大纲作为教学的基本依据,授课教师须遵循教学大纲,各专业根据需要应向学生公布本专业的教学大纲。
2.请各教学单位于2014年12月5日前将制(修)订好的本单位各课程的电子版教学大纲(含课程大纲、实验大纲和实习大纲)和《安徽三联学院2014年本科专业教学大纲目录汇总表》(见附件2)一同打包后由专人报至教务处,同时也将电子版《XXX实验教学大纲》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XXX专业毕业实习大纲》报至就业实训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