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毕业生资格(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核程序,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5届毕业生资格审核领导小组
组 长:姜发根
副组长:蔡文芬、罗 忠
成 员:各单位教学管理人员
负责对学校2015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保证2015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顺利进行。具体工作由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务处学位管理科负责实施。各学院应成立本单位的审核领导小组。
二、2015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安排
审核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成绩录入和信息核对工作(2015年3月底前)
1.毕业清考(各学院务必通知到需参加毕业生大补考的学生);
2.成绩录入(各学院录入补考成绩,查看系统成绩有无异常,及时将异常现象报至教务处;规范留存补考试卷及补考成绩登记表等材料,以备查);
3.信息核对(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核对、汇总本届本单位毕业学生信息形成电子材料附件5报至教务处)。
第二阶段: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
各学院初审毕业生资格后,将初审结果材料报至教务处复审。
(一)毕业资格审核(1-2项于2015年4月中旬前完成)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的成绩(须全部及格);
2.德育情况(参照各级正式处分文件审核);
3.论文(设计)成绩(各学院于答辩结束后审核、汇总后报至教务处复审)。
(二)学位资格审核(1-4项于2015年4月中旬前完成)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的成绩(须全部及格);
2.英语四级成绩(各学院保留成绩复印件以备查);
3.补考科目(审核、汇总学生分学期的科目数和科目名称);
4.德育情况(参照各级正式处分文件审核);
5.论文(设计)成绩(各学院于答辩结束后审核、汇总后报至教务处复审)。
第三阶段:资格审核结果反馈(2015年6月中旬前完成)
1.经各学院初审和教务处复审,教务处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各学院;如有异常,各学院请于3个工作日内修改,并报至教务处。
2.教务处汇总各学院的反馈结果,报负责领导审批后交至学生处。
三、学位证书制作和领取
教务处根据最终审核结果,制印学位证书;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