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专业申报质量,经研究,现将我校2016年新增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新增专业的要求及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协调。要遵循教育规律,结合我校办学特点,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力求促进学校整体专业结构布局的优化。
(二)立足需求,强化特色。要依据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产业结构导向,结合我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布局情况分析报告,依据办学定位与培养目标,按照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增设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我省新兴产业领域相关的专业,重点培育服务地方支柱产业的应用型专业。
(三)优化结构,择优培育。要以学校发展目标和总体规划为依据,科学制定专业发展规划,整合教育教学资源,优先培育经费投入、师资队伍、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验实习等基础条件厚实的专业,逐步建立特色鲜明、管理规范、结构科学的专业体系。
二、拟新增专业申报基本程序
(一)4月29日-6月15日,调研论证。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专业设置基本原则,对拟新增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必要的调研论证(了解拟新增专业在国家及省内的布局情况、行业的人才结构现状、人才需求状况、专业发展趋势、岗位对知识能力的要求、相应的职业资格、学生的就业去向等),形成《XX学院拟新增XX专业的调研报告》(见附件1)和二级学院论证会会议纪要及专家意见(见附件2)。
(二)6月16日-6月30日,准备申报材料。
根据调研论证情况填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表)》(见附件3),撰写申报专业的《XX专业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见附件4)。
(三)7月1日至7月15日,评审报批。
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召开评审会;对符合要求的拟新增专业,相关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教务处根据教育部要求通过“教育部专业申报信息平台”提交我校拟新增本科专业的申报材料。
三、材料报送
请相关学院于6月16前将材料1和材料2(纸质一式一份,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电子版发至教务处邮箱)报至教务处;6月30日前将材料3和材料4(纸质一式三份,盖单位章;电子版发至教务处邮箱)报送教务处。
四、相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专业申报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本科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确保专业申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新增专业应依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年颁布,见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见附件6)文件精神,符合有关要求。
(三)新增专业申报理由和基础必须含增设该专业的必要性(人才需求调查预测、行业发展背景预测等)与可行性(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制度等保障措施)分析,就业趋势与信息分析须有具体数据材料。
(四)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需按照《关于2014年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的原则意见》(三联院教字〔2014〕13号,见附件7)文件相关要求制定。
四、联系方式
电话:63030750(内线:8750)
电子邮件:jwc@sl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XX学院拟新增XX专业的调研报告(参考模板)
2.XX学院2016年拟新增本科专业论证会专家意见表(参考模板)
3-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表)
3-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表)
4.XX专业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参考模板)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7.《关于2014年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的原则意见》(三联院教字〔2014〕13号)
教务处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