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关于对高等教育振兴计划、质量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的预通知》(教字〔2015〕83号)(见附件1)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在建的各类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材料要求与时间安排
1.各单位需报的材料:
(1)单位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
(2)检查验收项目汇总表;
(3)在建项目:提交进展报告;
(4)本年度结项项目:
①可以如期结项的,提交结题报告及用于公开展示的成果;②不能如期结项的,提交延期申请和进展报告;
(5)教坛新秀及教学名师需提交一节或多节课程视频光盘。
(6)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教研项目、精品开放课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除外)、振兴计划项目负责人需要准备5分钟左右的汇报PPT,与其他材料同时报送至教务处。
2.报送时间:
各单位需在自查的基础上,于11月23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稿一式三份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邮箱。
3. 学校将于11月底组织专家组采用会议检查与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复查。会议审查时,部分大项目负责人需要以PPT形式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汇报,并接受专家提问。
二、项目清理要求
此次检查中,学校将撤销如下项目,并追回所资助的建设经费:(1)到期结项而未结项,且未申请延期结项,经督促仍不整改的项目;(2)立项至今尚未开展任何建设活动,经督促仍不整改的项目。
如主持人已离职,请主持人所在单位择优推荐教师认领项目,项目参与人员优先认领。推荐认领项目教师需填写《安徽三联学院“质量工程”项目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进行项目主持人变更,并于2015年11月19日前报教务处。凡到期未办理手续者将对其项目予以撤项。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51-63830759(内线:8759)
邮箱:jwc@slu.edu.cn
附件:1.《关于对高等教育振兴计划、质量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的预通知》(教字〔2015〕83号)
2.振兴计划项目进展报告
3.振兴计划项目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