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153号)、《关于开展2016年振兴计划、质量工程项目检查与验收的通知》(教字〔2016〕84号)等通知要求,学校对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以及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将有关结果公布如下(见附件)。
一、省级: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外,学校有58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项目接受检查验收,评审等级为A(优秀)的项目为6项,B(良好)的项目为33项,C(合格)的项目为15项,D(同意延期)的项目为4项。
二、校级:共39项校级质量工程结题验收项目经专家评审,评审等级为A(优秀)的项目为8项,B(良好)的项目为16项,C(合格)的项目为15项。
此外,因主持人离职等原因,4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予以撤项。
请在建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任务书和专家意见建议,认真做好项目后续建设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检查验收为优秀的项目要认真总结、凝练项目建设成果,做好成果的推广、应用及教学成果奖的培育工作;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应继续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在申请的延期期限内完成研究任务;整改项目要及时完善报告书及相应材料;因验收不合格导致撤项的项目,学校将追回项目已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