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科专业建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专业申报质量,经研究,现将我校2018年新增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新增专业的要求及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协调。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和办学定位,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力求促进学校整体专业结构布局的优化。
(二)立足需求,强化特色。要依据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产业结构导向,结合我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布局情况分析报告(见附件1),依据办学定位与培养目标,按照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增设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我省新兴产业领域相关的专业,重点培育服务地方支柱产业的应用型专业。
(三)优化结构,择优培育。要以学校发展目标和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十三五”学科专业发展规划,继续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内涵建设,凝练学校办学特色,重点推进“交通安全类、智能控制类、数字艺术类”三大类应用型专业群建设,逐步培育“健康养老类”专业群,着力打造优势学科专业群建设。
二、拟新增专业申报基本程序
(一)4月7日-5月8日,调研论证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专业设置基本原则,对拟新增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必要的调研论证(了解拟新增专业在国家及省内的布局情况、行业的人才结构现状、人才需求状况、专业发展趋势、岗位对知识能力的要求、相应的职业资格、学生的就业去向等),形成《XX学院拟申报XX专业的调研报告》(见附件2)和二级学院论证会专家意见(见附件3)。
(二)5月9日-5月27日,准备申报材料
根据调研论证情况填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表)》(见附件4),撰写申报专业的《XX专业建设发展规划(2018-2020)》(见附件5)。
(三)5月28日-6月30日,评审报批
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召开评审会;对符合要求的拟新增专业,相关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教务处根据教育部要求通过“教育部专业申报信息平台”提交我校拟新增本科专业的申报材料。
三、材料报送
请相关学院于5月8日前将材料2和材料3(纸质一式三份,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电子版发至教务处邮箱)报至教务处;5月27日前将材料4或材料5(纸质一式三份,盖单位章;电子版发至教务处邮箱)报送教务处。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新增专业申报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本科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确保专业申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新增专业应依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年颁布,见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见附件7)文件精神,符合有关要求。
(三)新增专业申报理由和基础必须含增设该专业的必要性(人才需求调查预测、行业发展背景预测等)与可行性(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制度等保障措施)分析,就业趋势与信息分析需有具体数据材料。
(四)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需按照《关于2016年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的原则意见》(三联院教字〔2016〕6号,见附件8)文件相关要求制定。
四、联系方式
电话:63030759(内线:8759)
电子邮件:jwc@s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