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7届本科生学位资格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学位资格审核程序,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工作安排
学位资格审核按照《安徽三联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管理办法》(三联院教字〔2013〕19号)文件(见附件1)执行,1-4项于2017年5月15日前完成。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的成绩(须全部及格);
2.英语四级成绩(各学院保留成绩复印件以备查);
3.考试课补考科目(审核、汇总学生考试课补考科目数和科目名称);
4.德育情况(参照学校正式处分文件审核);
5.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各学院于答辩结束后审核、汇总后报至教务处复审)。
二、第二段阶工作安排
资格审核结果反馈(2017年6月中旬前完成)
经各二级学院初审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审,各二级学院作最后复核和确认,如有异常,请于3个工作日内修改,并将最终确认无误后的附件2、3、4、5电子版、纸质版报至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所有本科毕业生填写《安徽三联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附件4),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签署意见后纸质版报至教务处。
三、学位证书制作和领取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校学士学位结果,制印学位证书;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