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安徽省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行动计划》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79 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一流本科建设项目
1.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
2.一流本科专业
3.一流课程
3-1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
3-2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3-3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4.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
4-1 省级教学团队
4-2 教学名师
4-3 教坛新秀
5.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重大教学研究项目:原则上此类项目牵头人应该具备正高级职称的校领导、职称处室及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研究主题主要包括:①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②新工科建设与工程教育改革;③专业评估与“3+N”评估体系;④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与师资队伍建设;⑤学科专业群建设与专业内涵建设;⑥产学合作育人与全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6.协同育人项目
6-1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6-2省级“六卓越 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
7.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教学项目
7-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7-2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
7-3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二)教学成果奖
(三)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二、经费配套
项目建设经费由学校解决,相关管理办法按《安徽三联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三联院教字〔2016〕42号)执行。
三、申报材料和要求
(一)各单位需认真研读《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中的具体要求进行项目申报,填写申报材料(附件3),同时,参照《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附件4)规范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申报书中涉及的项目经费和建设周期参见《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经费与建设周期》(附件5),实际执行以立项文件为准。
(二)各申报单位务必于2019年11月4日前将申报书、项目汇总表(附件6)按相关要求送至教务处,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申报,将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电子材料:申报书中所填写文字要求用小四号“仿宋_GB2321”字体、行距22磅;
纸质材料: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需签字盖章。
四、相关说明
(一)此次申报原则上针对本科专业,原则上从已立项建设的校级项目中推荐,但需重新填写省级项目申报书。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一经查实,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二)申报项目的主持人以前所承担的省级项目已按规定程序结题,项目完成情况良好;否则,不予申报。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规定,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学校或者相关部门查处的老师和以往省级质量工程建设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将被纳入质量工程管理系统“黑名单”。
(三)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总体规划、合理分配和设置项目,根据通知要求审核项目申报人资格,并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森梅 叶晶晶
联系电话:内线:8759 ,外线:63830759
E-MAIL:jwc@slu.edu.cn
特此通知
安徽三联学院教务处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