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我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着力提高项目建设成效,经研究,决定对我校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开展2019年度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9年底建设期满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2019年底正在建设期间的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
结题验收的省级项目65项,校级项目63项(含延期结题项目);阶段性检查的省级项目51项,校级项目73项。国家级大创70项,省级大创135项。(以上项目名单具体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组织形式
1.项目组自查与总结(11月22日-12月20日)
各项目负责人根据任务书,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并按要求撰写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于12月20日前交各单位审核。
2.各单位审核自查(12月21日-1月10日)
各单位需成立3人以上评审专家组,召开项目检查验收会。通过采取审阅报告、现场听取汇报、考察成果、综合评议等方式,依据申报指南、任务书、成果展示要求(附件2)、安徽省级质量工程MOOC示范项目验收审核标准(附件3),对所在单位的项目建设做出评判,给出单位自查意见,需要整改的项目根据专家意见及时完善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
3.学校复查与验收(2月17日-3月6日)
学校成立专家组,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复查,复查采取函评和集体项目汇报相结合形式。(复查事宜另行通知)。
四、材料要求与时间安排
1.各单位自查结束后,以单位形式报送以下材料:
(1)在建项目需提交进展报告(附件4)及用于公开展示的成果;
(2)结项项目需提交结题报告(附件5)、经费手册、结题支撑材料(电子版:不超过10M)等。教坛新秀、教学名师需提交一节或多节课程视频光盘。
(3)各单位项目自查情况报告(附件6);
(4)项目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7);
(5)延迟结题项目需提交“质量工程”项目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8)、项目进展报告、阶段成果等。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
(6)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需提交结题报告、经费手册、结题支撑材料(电子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汇总表》(附件9)。
2.材料要求与时间安排
(1)针对在建项目,项目主持人或成员离职,请项目所在单位择优推荐教师接管或参与项目。变更项目主持人或调整项目成员都需填写变更申请表,办理变更手续,且务必于12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凡逾期未办理的不予以受理。
(2)1月10日前各单位完成自查,并将以下有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电子材料: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其填写的文字要求统一使用小四“仿宋_GB2312”字体,行间距22磅;命名格式:项目编号-姓名-项目名称 进展报告/结题报告,如“2015jyxm46-张三-XXX 结题报告”。(注:电子版材料按照省级、校级分类汇总,由各单位统一发送至教务处邮箱。)
纸质材料:自查报告、检查验收汇总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汇总表、经费手册报送至教务处。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纸质版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说明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评审小组,坚持标准,认真把关,做好项目全面自查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2.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各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检查和验收的结果将作为今后质量工程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
3.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各单位要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对到期结项而未结项,且未申请延期结项,经督促仍不整改的项目,自立项至今尚未开展任何建设活动,经督促仍不整改的项目,学校将对其予以撤销,并追回资助建设经费。
4.联系方式:
电话:0551-63830759(内线:8759)
附件:1.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一览表(含省级、校级)
2.项目成果展示形式
3.安徽省级质量工程MOOC示范项目验收审核标准
4.进展报告模板
5.结题报告模板
6.2019年度XXX单位项目自查情况报告
7.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
8.“质量工程”项目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
9.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汇总表(国家级、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