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国家软实力建设和文化繁荣发展新需求,紧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聚焦应用型文科人才培养,积极推动文理工深入交叉融合,推动学校新文科教育创新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拟组织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内容
各单位应参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附件2),根据学校办学特色,结合新文科教育实际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研究确定项目内容。各单位要深刻把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背景,认真组织选题并开展研究与实践,注重项目质量,力争创新新模式、引入新内容、服务新业态,取得创新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成果。
二、项目申报
1.请各单位按照选题要求,统筹设计、合理布置、认真研究确定项目内容,填写《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3)和《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并于2021年3月22日前将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附件4纸质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
2.各文科学院至少申报1项,根据项目申报指南,鼓励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就业创业处、人力资源部、实践教学部、教务处等相关部门积极申报,其他单位根据情况自主申报。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要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至教育厅和校级重点项目立项。
联系电话:0551-63830759(内线8759)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
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
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
3.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
4.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