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程文龙同学自动退学处理、
批准孙昕烨同学退学的决定
各二级学院、部门:
程文龙,男,财会学院2018级会计1班学生,学号1802060021。该生自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学以来,一直未到校报到、注册,经学院多次督促和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程文龙同学至今仍未报到、注册。根据《安徽三联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学院审查,业务部门审核,校专门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程文龙同学自动退学处理,学生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依据《安徽三联学院学生管理实施办法》第六十条,在接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的10日内,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学校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孙昕烨,男,经济管理学院2020级电子商务1班学生,学号2001050071。该生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学。根据《安徽三联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查,业务部门审核,校专门会议研究,决定批准孙昕烨同学退学。
特此决定。
安徽三联学院
2021年6月3日